关于已备案二手车经销商的企业,一般纳税人,最近发生了很多剧情,我把实务中最常遇到的情况整理告诉你
剧情一:销售方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能不能抵扣?
回 答:不能抵扣,二手车销售发票只作为上户使用,如果需要抵扣,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,同时购买方必须为非自然人;
剧情二:我们如果开具专票,税率是不是13%?
回 答:不是,我们可以在系统内换开电子发票(专用发票),客户拿到这个发票可以进行抵扣,税率仍然享受千分之五;
剧情三:我们如果开了二手车销售发票,又开具了二手车电子发票专用发票,那销项税是要交2次吗?进项能进行抵扣吗?
回 答:只需要缴纳1次,系统不会重复计税;进项不能抵扣,因此从税率角度来说,企业能享受千分之五税率就意味着选择了简易计税,简易计税是不能进行进行抵扣的
剧情四: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适用减按0.5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,怎么计算申报的销售额以及申报填写呢?
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10号公告内容: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,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: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÷(1+规定征收率);针对申报实操参考我的后续文章
特别提醒:切勿混用政策
您提到的“3%减按千分之五”是专门针对二手车经销业务的政策。
如果您公司名下还有自用的固定资产车辆出售,那是另一套政策(通常按3%减按2%征收,或按13%一般计税),但这与您作为车商“收车卖车”的主营业务是两回事
以前内容核心政策依据
主要法规文件
?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)
?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)
?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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